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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0082850H/2022-00013 [ 发文字号 ] 无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城口县葛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葛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街道办事处要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街道办事处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2.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

(二)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2022年本单位设有共产党机关1个、行政机关1个、人大机关1个,包含9个内设机构和6个事业站所,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事业站所分别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服务保障所、文服中心、农服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执法大队。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根据2021年12月工资统发数据,本单位在职职工56人,其中:政府机关在职职工29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7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2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8.66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418.24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2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28.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406.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5.7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40.51万元,国防支出预算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预算22.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6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743.8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418.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4.34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02.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8.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66万元,比2021年增加41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94万元,比2021年或减少84.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支出,在编人员减少,人员支出费用减少等;项目支出850.72万元,比2021年增加502.58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葛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3万元,比2021年减少1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2021年减少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1年减少0.5万元,减少三公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28.6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生英联系方式: 023-5922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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