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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26504993/2025-00016 [ 发文字号 ] 葛城街办发〔2025〕9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葛城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葛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葛城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葛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葛城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

通知

葛城街办发〔20259


各村社区、有关科室:

经葛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将《葛城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葛城街道办事处

                                    2025328


葛城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灾害事故,为防患未然,在森林火灾发生时,能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现根据《城口县森林防火预案》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期

我街道森林防火期为全年,戒严期为101日至次年的531日。

二、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森林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舆论,在重点地段、进山入口处设置固定醒目的防火宣传标语牌,要把有关防火村规民约和措施印制下发到各家各户,做到人人皆知,要签订护林防火工作责任状,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管理与检查,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林区重点防火地段设卡,严禁火种上山,加强日夜巡查,以确保万无一失。

(二)建立专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1.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为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李健任指挥长,副主陈平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科、农服中心、建发科、各村(社区)负责人组成。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农业服务中心,潘姝负责森林防火日常事务工作。街道组建一支30人的扑火队,各村(社区)均应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应急反应领导小组,组建一支人数为15人的抗击森林火灾突击队,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

2.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街道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建立值班制度

戒严期内,街道及各村、各涉农社区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值班车辆,不得空岗、脱岗;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焚烧果园枯枝杂草、农事用火、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检查站和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选择制高点,设置瞭望哨,与地面巡逻、看护力量一起,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要充实、加强防火检查站人员,强化力量,切实做好火情监测,不留盲区。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农服中心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后,各相关村(社区)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在第一时间内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和确切地点、方位以及增援人员行动路线、接头地点、办法等情况,准确地向街道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报告,报警电话为:59222208(党政办)、15215053588(农业服务中心)。

2.村(社区)干部应立即集中并带领本村(社区)扑火队员迅速赶赴起火现场组织灭火。

3.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在现场指挥,协调配合街道机关扑火队采取行动和继续发动群众投入灭火。

4.当情况紧急需要增援时,有关邻近村(社区)接到通知后,应在较短的时间内组织好队伍赶赴火灾现场增援,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服从命令听指挥。

(二)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后,街道机关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街道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接到火警电话时,应首先向值班组领导汇报,之后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

2.当天值班带班领导接到火情后,应迅速通知街道全体扑火队员,20分钟内赶到街道办事处集中,并换穿灭火专用服装,携带灭火工具,投入灭火。

3.以组为单位,由组长负责集中本小组成员,乘车赶赴出事现场投入灭火。全体成员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全体成员注意扑火安全,严禁个人单独行动,在灭火过程中各小组应经常清点人数,互相照应,齐心协力,全力扑灭山林火灾。

4.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一人驻街道指挥协调,一人在现场指挥。

四、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

1.火场向导:发生火灾的村应为各个扑火队配备一名熟悉火场地形道路的向导,根据山形地貌及风向、风力判断,采取适当的扑火路线。

2.物资保障:后勤组应在扑火队出发前为每位扑火队员发放挎包、挎包里装有水壶、手电筒、电池、毛巾、打火机、备好干粮、水以充分补充体力。

3.灭火器材:街道森林防火器材室备有三号扑火工具把50把、砍刀50把及灭火弹、安全帽等,街道机关扑火队员灭火器具直接由街道器材室提供,村(社区)义务扑火队灭火器具由各村(社区)防火器材室提供,以保证灭火器材供应充足。

4.明火扑灭后,各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人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5.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留守时间为2—3天,经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6.各村要按照林业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任务,并由林业站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五、森林火灾扑灭后,街道办事处将配合市有关部门抓紧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与连带责任人,发生一起,落实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大力表扬在扑灭森林火灾中做出成绩的人和事。

六、各村(社区)应根据上述精神,制定具体的森林扑火抢险应急预案。

七、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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