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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50082850H/2021-011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预算公开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是城口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能职责有:(1)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及同级党委的决定和镇人代会决议,并报告执行预决算情况。(2)负责制定本镇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及分工安排和各项政府运行制度。(3)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4)履职抓好本镇党建工作、各级组织换届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上级机关交办的任务。(5)教育和管理职能。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村委会班子建设。(6)维稳监督职能。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7)统筹指导和协助村委会、社区及片属单位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数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7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9.08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839.5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4.5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63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9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有所降低。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7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72.7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2.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3.8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014.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0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839.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51.0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9.08万元,收入预算较2021年增加增加839.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51.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的项目,例如激励性转移支付和返还性转移支付项目、基本运转奖补转移支付、2022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等项目,主要用于转移性支付、基本运转、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75万元,比2021年减少6.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比2021年减少6.90万元,主要原因是例行中央八项规定节俭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比2021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相比无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56.67万元,比上年减少17.29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标准,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92.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巴山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592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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