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9798013037J/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东安府发〔2024〕16号
[ 主题分类 ] 奖励补贴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东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东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持续引导辖区内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通过从事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实现就业或带动残疾人家庭增收。据《城口县2024年残疾人创业就业奖补办法》(城残联发〔2024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东安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东安镇人民政府

                     2024816

(此件公开发布)




东安镇2024年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

实施方案

一、奖补对象

具有城口县东安镇户籍且持有效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包含:一户多残、监测低收入脱贫户、重病(大病)户家庭

二、奖补期限

本奖补办法执行截止2024925925前残疾家庭现有产业规模为验收奖补依据。

三、资金来源

残联下达残疾人家庭产业扶持资金5万元。

四、奖补内容、条件及标准

残疾人家庭产业持资金按照每户产业发展规模给予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300

1)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的残疾家庭,按照300/给予补助

2)山地鸡。养殖10达到正常出栏销售标准及以上的残疾家庭,按照15/给予补助

3)生猪。养殖1达到正常出栏销售标准及以上的残疾家庭按照200/给予补助

4)中蜂。养殖成活3及以上的残疾家庭,按照200/桶给予补助,验收以桶中有蜂群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广泛宣传奖补政策,动员残疾人家庭发展产业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组织验收按照村(社区)自行验收,镇抽查原则,各村(社区)要以东安镇2024年中药材、到户产业扶持的验收结果为参考,可重复申报。组织驻村干部队,网格员等力量入户调查产业发展类别、规模及补助资金金额,开展验收,建立奖补台账,在本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镇残联审查。镇残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产业台账随机抽取10—20%的农户入户核查,核查验收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县残联审批。

(三)完善资料。各村社区负责收集完善残疾人家庭产业补助资料。档案资料要求:一户一档、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管理有序,确保此项工作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