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98013037J/2025-00007 | [ 发文字号 ] | 东安府发〔2024〕16号 |
[ 主题分类 ] | 奖励补贴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东安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1 |
东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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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4-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1 |
东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持续引导辖区内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通过从事种植、养殖产业发展实现就业或带动残疾人家庭增收。据《城口县2024年残疾人创业就业奖补办法》(城残联发〔2024〕5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东安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东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安镇2024年残疾人产业到户扶持政策
实施方案
一、奖补对象
具有城口县东安镇户籍且持有效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包含:一户多残户、监测户、低收入脱贫户、重病(大病)户等家庭。
二、奖补期限
本奖补办法执行截止 2024年9月25日,以9月25日前残疾家庭现有产业规模为验收奖补依据。
三、资金来源
县残联下达残疾人家庭产业扶持资金5万元。
四、奖补内容、条件及标准
残疾人家庭产业扶持资金按照每户产业发展规模给予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300元。
(1)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的残疾家庭,按照300元/亩给予补助。
(2)山地鸡。养殖10只(达到正常出栏销售标准)及以上的残疾家庭,按照15元/只给予补助。
(3)生猪。养殖1头(达到正常出栏销售标准)及以上的残疾家庭,按照200元/头给予补助。
(4)中蜂。养殖成活3桶及以上的残疾家庭,按照200元/桶给予补助,验收以桶中有蜂群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广泛宣传奖补政策,动员残疾人家庭发展产业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帮扶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组织验收。按照村(社区)自行验收,镇抽查原则,各村(社区)要以东安镇2024年中药材、到户产业扶持的验收结果为参考,可重复申报。组织驻村干部队,网格员等力量入户调查产业发展类别、规模及补助资金金额,开展验收,建立奖补台账,经在本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镇残联审查。镇残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产业台账随机抽取10—20%的农户入户核查,核查验收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县残联审批。
(三)完善资料。各村社区负责收集完善残疾人家庭产业补助资料。档案资料要求:一户一档、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管理有序,确保此项工作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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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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