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98013037J/2024-00012 | [ 发文字号 ] | 东安府发〔2024〕1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东安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7 |
东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安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东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安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岗位、镇属各单位:
现将《东安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安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按照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城口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城安委发〔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力现代化,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镇党委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相关行业分管领导、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晰,辨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力争减少一般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成立东安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贺书逊 东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涂 来 东安镇专职副书记
周 礼 东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厚森 东安镇组织委员
梁 琦 东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大为 东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庞 丹 东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玉辰 东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各相关岗位人员,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平安法治板块领导周礼同志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岗向维程、杜勤好、胡楠负责领导小组具体事务。
三、 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城口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真正抓具体、抓扎实、抓出成效,严防大而化之。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标准化建设、“日周月”隐患排查和落实“一线责任制”、关键环节抓“总工程师”制度;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3.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各相关岗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和带队开展检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力度更大、检查更全、工作更加深入,确保深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做到所有企业、所有环节、所有部位全面覆盖。坚决防止走马观花,执法检查“三部曲”要完整闭环,不得重查轻处,重查轻改。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严肃处理,增大执法震慑力度。
(三)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及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4.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4年6月底前,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的同时,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并推进整改。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至少1次(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对于未开展排查、有问题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规定进行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督办销号制度。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核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信息共享集中,并及时告知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整改销号。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
6.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以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两单两卡”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技术机构及技术人员,车间、班组及车间主任、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公示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规范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加强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知应会”教育培训,将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服务机构等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培训档案。2024年,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5—2026年,持续巩固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7.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2024年,按照培训有关规定,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安全风险、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技能,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态化机制。2024年,开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
(五)开展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8.积极参与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积极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业务专题培训,2024年,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参与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2025年,实现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培训,监管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9.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10.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1.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人员、装备、车辆、制度保障,提升风险研判、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能力,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2025年,镇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达到100%,村(社区)应急救援站(点)建成率达到90%,2026年,村(社区)应急救援站(点)建成率达到100%,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响应和先期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12.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2025年,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深入开展应急逃生出口等工程治理,推动“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七)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3.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岗位人员要按照辖区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审批 、谁监管、谁负责 ”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岗: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消防等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文体旅游岗:负责辖区东安中心小学(包含幼儿园)、德安小学、兴田小学、黄安小学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配合协调旅游景区、酒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
交通(经济信息)岗:负责辖区电力运行、燃气、加油站、换气站经营、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负责道路运输、客运场站、交通建设、汽车维修清洁等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
民政工作岗:负责敬老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规划建设岗:负责对辖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污水管网维护管理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排污管网、 环卫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水利岗: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职责范围内小水电等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重点河段项目、大江大河项目、松柏水库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农业产业服务岗、畜牧兽医岗:负责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池、农村沼气设施、畜禽屠宰、农药使用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卫生计生工作岗: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通过社员会、院坝会等方式加强安全知识宣传;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并面对面宣传受限空间相关安全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细化措施。各相关岗位人员、村(社区)务必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整治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抵制走过场、应付的不良倾向,相关人员对排查摸底工作要做到“深、细、实”。
(二)统筹协调,序时推进。相关岗位人员及各村(社区)要将方案部署的各项排查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倒排时序,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各村(社区)、相关岗位人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务必做到隐患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整治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闭环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