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批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公示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城市保障对象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城办发[2011]192号)、《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通知》(城办发[2011]193号)精神,赵祥真4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出城镇廉租房住房保障申请,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两级审查公示无异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进行审查后,现对赵祥真4户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5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反映或举报。
联系人:袁兴华
电 话:59210838
附件:赵祥真4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公示名单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