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等事项的通知》(财社〔2021〕4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困难群众救助 残疾人事业发展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社〔202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和市住建委《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的函》(渝建函〔2021〕735号),现下达你们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用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贫困户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请收到本通知后,按规定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请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区县应注重项目推进情况调研分析和进度研判,做好项目实施监控,切实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市住房城乡建委下达的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列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对应的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和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将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区县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与绩效监控。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开展的对各区县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执行审计等相关工作。
附件:1.重庆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重庆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