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9MB1898449Y/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无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城口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为城市管理提供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服务。

2按照县政府要求,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协助主管部门综合评价考核部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和效能;协助本县智慧城管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本县智慧城管项目的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提升改造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业的数据汇集,牵头开展行业相关信息资源与其他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负责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12319”城管服务热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公开电话(信箱)、114 阳光政务、重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等举报投诉信息、督办信息及网络舆情等,以及通过视频监控、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发现的信息;协助主管部门对本县内城市管理问题案件的受理、立案、派遣、处理、督办、核查和结案的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各责任单位之间有关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数据更新、设备维护、安全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县政府制定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提供科技咨询;负责对城市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科学定量、定性分析,为城市综合管理提供服务。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核定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6 名。领导职数设主任 1 (参照七级职员管理配备)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1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69.1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分开核算,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69.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69.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5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69.1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分开核算,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69.18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8万元,比2023年增加6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18 万元,比2023年增加69.1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分开核算,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69.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目前只安排有基本支出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应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到机关单位当中,未进行明细划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分开核算,公用经费没有逐一明确划分。均使用主管单位的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在机关单位中列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使用车辆均为主管机关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佳联系方式:023-5922607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