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MB1898449Y/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无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
城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 11500229MB1898449Y/2024-00005 | [ 发文字号 ] | 无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
城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2)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等有关住 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协助编制全县住房保障政策、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需求计划;协助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住房租金收缴、日常管理和后期维护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有关基础数据资料的建档和信息管理及报送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报表统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白蚁防治工作;配合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小区所在镇街、居委会做好相关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核定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10 名。领导职数设主任 1 名(参照七级职员管理配备)。机构改革中转入5名实有人员和原城乡规划局未转隶 5 名实有人员连人带编划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1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4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10.4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分开核算,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110.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110.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4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10.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分开核算,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110.4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1万元,比2023年增加11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1万元,比2023年增加110.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分开核算,基本支出比2023年增加110.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目前只安排有基本支出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应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到机关单位当中,未进行明细划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分开核算,公用经费没有逐一明确划分。均使用主管单位的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在机关单位中列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使用车辆均为主管机关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佳 联系方式:023-59226070
附件下载: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城口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联系电话: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一号通) (023)59222637(网站技术维护)
网站标识码 500229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1204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9025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