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MB1898449Y/2024-00018 | [ 发文字号 ] | 城住建发〔2024〕7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7 |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4年全面开展城市体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4年全面开展城市体检
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住建发〔2024〕77号
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号)和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市域开展城市体检”相关工作要求,参照《重庆市2024年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城口县2024年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郎静山;联系电话:18996614910)
城口县2024年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科〔2023〕7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城口县实际,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的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围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从住房到小区(社区)、街区、城区,通过满意度调查和指标监测,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围绕创新之城、开放之城、便捷之城、宜居之城、生态之城、智慧之城、人文之城目标,识别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优势与短板,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坚持结果导向。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作为城市更新的重点,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工作,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补齐城市建设发展短板弱项,加大对城市体检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坚持多方协同。建立政府主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街道和社区共同参与,第三方团队负责的工作机制,畅通公众参与城市体检工作的渠道方式,形成多部门、各层级、全社会合力开展城市体检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任务
(二)开展街道社区城市体检。复兴、葛城两个街道11个社区是城市体检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三个层级统筹开展城市体检工作。
数据采集方面:
1.街道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扫描城市体检小程序二维码后(附件2),可看见街道、社区、小区三个栏目信息,一是须完成街道信息栏目的5个数据指标填报;二是须对社区信息及小区信息栏目收集的数据样本进行核准。
2.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扫描城市体检小程序二维码后(附件2),可看见社区、小区两个栏目信息,须完成社区信息栏目的13个数据指标填报。
3.各社区所有网格员通过微信扫描城市体检小程序二维码后(附件2),可看见社区、小区两个栏目信息,须完成网格区域(完整物业小区以外非小区零散楼栋)的26个小区数据指标和10个楼栋数据指标填报。
4.物业管理人员(25个独立物业小区)通过微信扫描城市体检小程序二维码后(附件2),可看见社区、小区两个栏目信息,须完成小区信息栏目的26个小区数据指标和10个楼栋数据指标填报。
满意度和城市建议调查方面:
请各街道社区按照社会满意度调查任务分配表(附件3)自行组织相应数量的居民通过微信扫描社会满意度调查小程序二维码(附件2),填报调查问卷与城市建议两个栏目信息。
(三)开展部门数据收集和部门满意度调查。一是相关县级部门按照资料收集清单(附件5)收集相关资料,并派专人通过安全U盘拷贝,于5月24日之前,将U盘资料交到县住房城乡建委705办公室郎静山处(电话18996614910)。二是相关县级部门完成指标数据部门责任分解表(附件6)和部门联络员信息表(附件7),于5月24日之前通过渝快政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郎静山处。三是相关县级部门按满意度任务分配要求(附件3),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
三、进度安排
(一)开展工作培训。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全县城市体检的工作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召开全县城市体检工作启动会、工作培训会,印发城市体检工作手册,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全县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的工作启动会、工作培训会,细化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
(二)指标采集与计算。县级部门方面:一是于5月24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县住房城乡建委;二是于5月27日前完成规定任务的满意度问卷调查。街道社区方面:一是于5月27日前完成街道以及社区两个层级的城市体检数据采集;二是5月27日前完成规定任务的满意度问卷调查。社区网格员方面:请于5月29日前完成责任网格区域的城市体检数据采集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于5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数据的归总,组织三方机构对相关数据抽样核验,于5月31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三)形成城市体检成果。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编制城市体检报告(报告大纲参考附件3和附件4),形成问题清单和治理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于7月31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报送问题整改情况。结合问题清单和治理建议清单,制定整改计划,于10月30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工作保障
(一)完善组织机构。全面加强党对全市城市体检工作的领导,专班化推进相关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制定体检工作方案、指导督导全县体检工作等具体工作,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调度会议,统筹推进全县城市体检工作。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编制城口县城市体检工作方案,按照住建部要求,建立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共同参与,城市体检专业技术团队负责的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进体检工作全面开展。建立城市体检联络员制度,各相关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各一名。
(二)强化督查激励。将城市体检相关工作纳入我县城市提升考核子项,加强对相关县级部门和街道的督查考核,确保体检工作时效和质量。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城市体检成果作为城市更新项目入库审查、年度计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部门和街道进行年度考核加分,选取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做法进行经验推广。
(三)发动公众参与。全县要加大城市体检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以及各类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加大社会公众对城市体检工作参与、支持力度,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布城口县城市体检公众满意度调查和体检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