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安委办发〔2021〕121号 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地见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通过多平台多形式的广泛宣传,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监督者”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目的、意义。
2.《城口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城安委办发〔2021〕98号),重点是举报方式、举报范围、举报内容、奖励标准等内容。
3.举报奖励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
三、宣传安排
按照部署发动、集中宣传、常态宣传三个步骤开展举报奖励宣传工作。
(一)部署发动(10月1日—10月15日)
1.制发一个通知。县安委会办公室参照市安委会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向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制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奖励举报宣传工作。
2.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召开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部署会,讲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解读《城口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城安委办发〔2021〕98号)规定。
3.制作一系列宣传品。县安委办统一设计举报奖励宣传海报、标语、折页、短视频、平安扣、布袋子、座牌、冰箱贴、资料袋等样式,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制作并组织悬挂、张贴、播放、发放,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集中宣传(10月16日—12月30日)
1.传统媒体宣传。媒体每周不少于1条新闻报道。手机报、微信微博、抖音、公众信息网开展动态宣传,每周不少于1篇(次)。向社会公布12350举报电话及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地址和邮箱,广泛宣传本辖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
2.新媒体宣传。制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一图读懂系列,告知广大群众“举报什么”“向谁举报”“怎样举报”,告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何接报、如何转送案件线索以及如何兑现奖励,并广泛在微博、微信、抖音、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
3.标语宣传。在企业内部、各类园区、产业集聚区、物业小区、村居社区等重点场所张贴(悬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宣传标语和海报(见附件1)。乡镇(街道)负责落实辖区内人员聚集地的LED频滚动播放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相关内容(内容由市局统一制作下发)。村社采取“小喇叭”“小广播”等形式进行入村入社宣传。
(三)常态宣传
一是将安全生产奖励举报纳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内容,同步开展媒体报道、活动宣传。二是针对典型案例、重点示范、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典型宣传。三是针对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动态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是全县安全生产“十项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做好全面统筹,加大力度,全力营造人民群众“会举报、愿举报、敢举报”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部署,强化督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整合内外资源,拓宽宣传广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将各乡镇(街道)、部门的此次集中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全年考核。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规整集中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于12月20日前,将集中宣传工作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上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雄;联系电话:13452745898 邮箱地址:232426134@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宣传折页
2.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标语
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6日
附件1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海报、宣传折页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2OpVs00NERUN37kCG58mw
提取码:t0ea
折页封面
折页内页
宣传海报
附件2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标语
1.12350 安全伴您行
2.安全生产 人人参与 举报有奖 共治共享
3.安全生产 警钟长鸣 有奖举报 举报有奖
4.你安全 我安全 群众举报促安全
5.人人都是安全员 个个都是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