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桂花井社区5组5号
联系电话:023-59227855
单位职责:城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应急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一)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参与拟订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执法职责。
(三)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执法职责。
(四)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
(五)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涉及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协调乡镇(街道)之间跨区域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检查。
(六)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总队和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城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承担支队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涉及安全生产领域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协调乡镇(街道)之间跨区域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检查。
(二)法制科。
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支队承办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核。组织办理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承担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拟订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参与有关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四)应急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
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参与有关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五)应急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参与有关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六)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
依法承担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参与有关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城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为20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城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交办的相关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合理划分与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和范围,对乡镇(街道)有能力承担简易执法事项依法委托乡镇(街道),具体以执法事项清单的方式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