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监局重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公示
序号 |
检查时间 |
企业名称 |
类型 |
重大隐患内容 |
评定依据 |
整改时限 |
1 |
2024.11.13 |
重庆巴山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地下矿山 |
矿井未设置通风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未按国家标准规定每年对通风系统进行1次检测(矿山已自查发现)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矿安〔2022〕88号)地下矿山第二十条第五项 |
2024.12.05 |
2 |
2024.11.13 |
重庆巴山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地下矿山 |
现场测试4名矿级安全管理人员佩戴自救器,其中机电副矿长涂文建不能正确使用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矿安〔2022〕88号)地下矿山第二十一条 |
2024.12.05 |
3 |
2024.11.13 |
重庆巴山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地下矿山 |
矿井《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留设25m近地保护矿柱,采掘工程平面图反映首采工作面巷道进入矿区近地保护矿柱:+1090m运输巷距离矿区边界14.7m,+1120m回风巷距离矿区边界7.5m,两条巷道前期已贯穿,已在运输上山开口处设置栅栏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矿安〔2022〕88号)地下矿山第十六条第三项 |
2024.12.05 |
4 |
2024.11.12 |
城口县诚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露天矿山 |
矿山运输道路进入采场段坡度大于设计要求,局部坡度达18%(矿山自测),大于设计要求(最大9%)的10%以上(矿山已自查发现)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露天矿山第九条 |
2024.12.05 |
5 |
2024.11.12 |
城口县诚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露天矿山 |
矿山未按设计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开采。开采设计明确自上而下依次开采,现正在开采+1452m平台。在该平台的西北侧还未开采到最终边坡的情况下,为了采选优质矿石,在东南侧局部地段已经开采至+1449m标高,形成了2个采坑(矿山已自查发现)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露天矿山第三条 |
2024.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