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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如何办理?
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办理方式如下:
1.适用对象:符合中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标准指南,需长期门诊用药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需提供资料: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医保电子凭证;《重庆市职工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登记表》。
4.办理程序: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申报
政策原文:
城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镇职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