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复函
庞启渊委员:
您提出《强化城乡医保收缴工作责任落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清理任务数据
每年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向区县下达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依据各区县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作为目标数。各乡镇街道目标数根据2023年、2024年实际缴费人数并核减死亡人数后作为2025年目标数的依据,2025年目标数较2024年减少7300人。
您提出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数据进行清洗,剔除外嫁、职工医保、大学生、参军、服刑、常年在外等人口,对实际生活本地的摸清,作为本县的底数和各乡镇街道任务的底数,禁止流动,作为下任务的基础。”建议具有很
强的操作性,下一步我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人数进行全面摸底,结合市级下达目标数方式和我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乡镇街道目标数。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保政策知晓度,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集中征缴期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确保参保人知晓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并及时参保。
(一)充分利用融媒体、微信朋友圈等线上渠道宣传。一是对接县融媒体中心,制作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报销政策宣传动员短视频和宣传推文,转发各宣传平台宣传。二是联合税务开展直播宣传活动,2024年12月7日联合税务开展直播宣传活动,宣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政策。三是动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在村民群、外出务工人员群等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转发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市医保局和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参保动员信息。
(二)以多种方式开展线下宣传。一是印发宣传资料和购置宣传用品,通过宣传进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活动开展广泛宣传。二是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召开社员会、院坝会集中宣传医保政策;发挥村社区网格员作用,通过乡村振兴入户走访点对点宣传医保政策,对未参保人员反复多次宣传动员其参保。三是县级各部门帮扶人通过帮扶走访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四是在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场所、各定点医药机构等处发放宣传海报两百张、宣传资料两万份、张贴或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一百余条,形成聚众力、齐宣传、强推动的良好局面。
三、关于强化对村社区的鼓励支持
我局鼓励村社区干部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精准动员各类人群参加基本医保,暂无专项资金用于村社区奖励,各乡镇街道可通过精神奖励的形式对村社区奖励。
四、关于加强向上级反映问题
2024年我局主要领导专题向市医保局汇报工作5次,同时加强向市医保局相关处室对接,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关于对城乡居民医保个人门诊报销费用跨年度保留或者部分保留: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实现了全体参保人中患病与健康人群之间的互助共济,体现了风险共担、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能够为参保人提供公平的医保待遇,同时有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新农合制度在2003年建立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制度覆盖面,曾建立过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个人发生的门诊费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个人账户这一保障方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共济作用不够、减负效果不明显,还影响了制度的保障能力。为避免上述弊端,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开展门诊统筹替代了个人账户。实践表明,普通门诊统筹的互助共济保障模式优于个人自我保障方式。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包括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等,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都有相应的保障渠道,保障水平较此前明显提高。
关于严格奖惩持续缴费与非持续缴费:2024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市医保局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指导意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对持续缴费与非持续缴费给予不同的医疗待遇。
您提出的建议从实际出发,内容丰富,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不断提升全县医保工作水平。同时,我局将进一步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呈报上级部门,供决策参考。
此复函已经曾军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张旭;联系电话:17783221061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