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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6544529/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无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城口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度重庆市城口县医疗保障局

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改革。3.贯彻执行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5.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执行。推动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督管理医院对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指导药品、医药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全县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11.有关职责。县医保局要建立与县发展改革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现单位机构数量1个,于2019年2月26日正式挂牌,5月5日正式入驻办公。机关现有领导4名,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领导1名。实行党政分设,党组书记、局长各一名,副局长2名,医保中心副主任一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待遇保障科。下属两个中心,分别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城口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口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8〕194号)和《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委办发〔2019〕1 号)精神成立城口县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32.18万元,支出总计532.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46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0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4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8.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1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2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81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04.32万元,占76.91%;项目支出121.41万元,占23.0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5万元,下降77.0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政策管理资金未使用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2.1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46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4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01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与能力保障提升资金因各医疗示范点没有建设完成,预算结余15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81万元,下降9.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23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23万元,减少20.58%。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与能力保障提升资金因各医疗示范点没有建设完成,尚未实现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5万元,下降77.0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政策管理资金未使用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30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16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81.26万元,占7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01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39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8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公用经费3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1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体化系统上线,部分支出尚未完全实现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万元,减少49.1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保基金片区交叉检查费用由市医疗保障局承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情况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因公出行、基金监督管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保基金片区交叉检查费用由市医疗保障局部分承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4万元,减少21.69%,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保基金片区交叉检查费用由市医疗保障局部分承担。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基金监管交叉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减少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保基金片区交叉检查费用由市医疗保障局部分承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4万元,减少65.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保基金片区交叉检查费用由市医疗保障局部分承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1.60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并且因为疫情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无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81万元,降低24.47%,本年度因为疫情原因,我单位无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并且因为疫情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无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只针对一级预算单位))

(一)单位自评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应当参照如下格式量化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1个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6.12万元(等于部门决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的合计数)。

整体绩效自评表表样:

医保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城口县医疗保障局

部门

联系人

谢国勇

联系电话

023-59229590

自评总分

(分)

100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巩固全县医疗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待遇“一站式”结算,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平衡。

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医疗保障示范点建设。

2022年,我县进一步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提升经办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成5个医保示范点建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公用经费控制率

110%

20

≤110%

20


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元

10%

20

≤10%

20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20

≤5%

20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覆盖率

95

20

95

20


监督检查范围

100

20

100

20


















一级项目自评表表样:

医保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城乡

居民

合作

医疗

经费

监督检

查范围

=

100%

20

100%

20


100

基本医疗

保险政策

覆盖面

95%

20

95

20


特殊困难人

员参保率

=

100%

20

100%

20


全县基本

医疗参保率

95

20

95≥



享受医疗保

障人员满意度

95

20

95≥



































2



















































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我部门(单位)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6.12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1。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我单位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单位)应提供能有效沟通的联系方式或渠道,便于公众咨询和反馈信息。

本部门联系方式:023-5922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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