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完善全县精神卫生体系?
印发了《城口县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县将基本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全面建成精神卫生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涵盖社会各个领域、融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城口将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等四大行动。比如,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中,将加强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1个,建成县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1个。
此外,我县将全面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建成县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1个,全县考核合格的心理咨询师达到3人以上;8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不含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心理服务科室),6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心理辅导室,为辖区10%以上的人群建立心理健康档案;100%的中小学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普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在公安监管场所设立心理辅导室。
我们还将畅通县级及各部门心理援助热线联系,建立转介机制,依托全市统一的96320心理健康服务热线,为居民提供“7×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