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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 日期: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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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正宇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医疗卫生系统编外人员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现就我系统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答复如下:

一、加强法规政策的贯彻宣传学习、增强规范用人的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推进人员总量管理试点扩面的通知》(渝委编办〔202168号)、《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城口县党政机关使用临时聘用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城办发〔2012291号)及《城口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不断加强公立医院编外人员使用法规政策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用人法规、政策方面的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宣传。让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了解相关法规政策,知晓编外人员相关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全系统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编外人员使用工作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要求执行,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审批、规范招聘、合理使用。四是20227月,县卫生健康委对原有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下发了《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城口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卫发〔2022111号),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的使用。

二、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城口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的使用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使用编外人员,指导公立医院因地制宜,在不突破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管理办法招聘使用编外人员,切实落实本单位职工对编外人员招聘使用的知情权及监督权。一是建立完善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相关制度,根据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招聘方案,严格招聘、公示等程序,建立竞争上岗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招聘使用编外人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用前审查程序。编外人员的使用前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充分征求公安、法院及检察院等部门的意见,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需使用人员的个人情况。三是严格公开公示。编外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招聘程序向本单位职工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四是遵守编外人员招聘使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公立医院每年应有计划地投入使用编外人员指标,在招聘编外人员的过程中,应切实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三重一大”重要环节讨论时,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不搞“一言堂”。五是强化行业督导检查。我委将把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规范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和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督查各单位《管理办法》及内部细则的执行情况、招聘程序的规范性、信息公开透明度以及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此复函已经王国亮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张少雪

联系电话:1778353172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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