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29号提案的复函
刘陈力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过期药品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过期药品的管理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也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通知》《关于加强药品采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的使用及管理,定期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过期药品得到及时清理。过期药品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管局、县城乡环境管理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形成联动机制。下一步将结合刘委员的建议将对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广泛宣传,让广大公众了解过期药品的严重性。我们也将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定期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过期药品的认识和警惕性。
再一次真诚的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此复函已经王国亮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李明媚
联系电话:13330325039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