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李慧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立医校协同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校协同机制的建议对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指导意义。
其次,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建立医校协同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精神,县教委积极协商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及县卫生健康委,草拟了《关于城口县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工作方案》,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
二是2021年制订并落实了卫生副校长(园长)制度,明确了与学校(幼儿园)结对的医疗机构,由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学校(幼儿园)的副校长(园长),并指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校卫生防疫指导组成员,参与、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三是在没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人员的情况下,我县具备条件的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设立了卫生室,配备了常用的药品和器械,由校领导负责学校卫生工作,并配备有兼职的健康教师。
四是城口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春秋季开学前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通风、采光、饮用水等卫生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确保学生身体健康,防止发生突发卫生事件。
最后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结合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县教委积极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工作。
此复函已经王国亮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朱 泓
联系电话:023-59229229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