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0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李仕鹏代表:
您提出《关于为乡镇卫生院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集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研讨,形成共识。
一是取消乡镇卫生院财政每年核定的任务数:基层医疗机构财政创收任务是从2011年开始的,2011年以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经费60%的差额拨款,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政府全额补助。县财政局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头经费、药品零差率、运行材料费、120车辆、临聘人员定员补助等费用实行全包的情况下,取其前三年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的平均数1070万元,分摊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收入的5%-10%逐年递增。2012年-2014年,考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对收入任务没做调增,2015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5000余万元,较2011年大幅增长,县财政局将收入任务调增为1200万,2017年调增至1300万元,2018年-2022年没有再增加任务数。任务具体分摊是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发展情况,经反复测算,卫生健康委党委会议审核通过下发执行的。2024年通过跟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跟县财政局协调,已取消乡镇卫生院核定的1300万元任务数。
二是对医疗机构扩充编制或财政补助:我们已与编办、财政等部门沟通,目前对于事业单位扩充编制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只有通过县聘乡用解决部分问题;城口县的财政是一个吃饭财政,大部分要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对不是编制内的人员进行经费目前解决还比较困难,还请您多谅解。
三是建议加大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原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是纳入对医疗机构总体补助,没有单独设立科目进行补助,通过协调,现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是全额补助到各医疗机构,目前城口县自身财政是无法增加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后面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来加大对各医疗机构的补助。
四是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62号)文件精神,县政府正在起草我县的实施方案,对村医生的补助有一定的提高。
再一次真诚的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此复函已经王国亮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符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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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