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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6-14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3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余光清代表:

您提出《关于“乙类乙管”后基层如何防重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也为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一、提升村医服务能力。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召开村医例会,并开展培训,充分发挥村医作为农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根据村医提供的服务,实行量化考核,按照“做得多、得得多”的原则给予相应的补助,确保村医有能力解决日常问题。

二、保障畅通转诊渠道。依托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开展新冠肺炎感染者收治和转诊,按照“分级分类”的救治原则,做好医疗资源调配,有力、有效开展医疗救治,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提升远程服务能力。一是县级医疗与乡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室相通了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病例讨论等“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了互联网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提升了医疗服务质量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二是预计在年底建成城口县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做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就医,目前,正在招标中。

四、做好健康宣传引导。一是加强与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大防护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广大群众的防护意识;二是继续坚持党委政府找人,行业部门推进,卫生健康部门打苗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每日收集工作进展,动态掌握辖区加强免疫接种情况,全面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免疫保护屏障。

此复函已经庞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曾春梅

联系电话:59229229

邮政编码:405907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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