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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MB1970703J/2023-0009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3-09-10 [ 发布日期 ]2023-09-10 [ 体裁分类 ]其他

城口县结核筛查工作方案(2023年版)

    一、背景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加快病人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控制传染源,是预防和控制结核病最有效手段。为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患者发现力度,力争通过3-5年时间,我县结核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制定本方案。

二、筛查原则和内容

(一)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结核病防治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筛查对象

积极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通过重点人群筛查,最大限度地尽早发现结核病患者并开展全程规范治疗管理,及时有效管控传染源,切实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

筛查对象及工作指标:

1.各医疗机构对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痰中带血的,有不明原因长期潮热、乏力、盗汗、胸痛、消瘦等症状的可疑人员筛查率达95%以上,发现肺结核可疑者转诊报告率达95%以上,涂阳肺结核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95%以上;

2.在管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中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95%

3.在册尘肺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达100%

(三)筛查时间

可疑症状者:长期筛查;

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尘肺病患者

三、工作职责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对咳嗽、咳痰2周以上,咯血或痰中带血的,有不明原因长期低烧、乏力、盗汗、胸痛、消瘦等症状的可疑人员进行胸部放射检查,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并转诊到县中医院。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利用65岁及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体检采用PPD试剂筛查结核病,对PPD试验阳性的及时通知到医疗机构进行胸部摄片。发现疑似结核病患者及时转诊至县中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尘肺病患者进行年度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到县中医院。

(四)县中医院要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信息的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对各医疗机构转诊的病人要及时落实转诊到位情况,转诊未到位的要通知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追踪。

(五)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筛查专项执法,发现应筛未筛、应转未转、应报未报等情形进行严肃处理。

(六)县疾控中心要加大全县医疗机构结核病筛查工作业务指导,对筛查进度进行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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