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情况(2024年1月)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城口县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1500229762697086B |
城卫职罚〔2024〕1号 |
行政违法行为 |
未按照规定组织覃兴兰等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 |
警告,并处罚款22200元 |
22000元 |
2024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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