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医疗卫生领域>结果信息>行政处罚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12月)

日期:2023-12-18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1

城口县彩叶印象足浴店

92500229MA5YYTWM55

城卫公罚〔2023〕11号

行政违法行为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元罚款

1200元

2023年12月15日

2

城口县伊圣美美容店

92500229MA60BC73X6

城卫公罚〔2023〕10号

行政违法行为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以600元罚款

600元

2023年1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