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6月)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城口县遵尼理发店 |
91500229MA60LXKG0H |
城卫公罚〔2023〕3号 |
行政违法行为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给予警告,并处以600元罚款 |
600元 |
2023年6月25日 |
2 |
城口县新蓝天宾馆 |
92500229MA5UL8EW06 |
城卫公罚〔2023〕4号 |
行政违法行为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给予警告,并处以600元罚款 |
600元 |
2023年6月25日 |
3 |
城口杨晓伟诊所 |
92500229MACDQR065G |
城卫医罚〔2023〕5号 |
行政违法行为 |
允许未按规定办理 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 二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警告的行政处罚 |
无 |
202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