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9MB1970703J/2023-001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城口县庙坝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庙坝中心卫生院位于庙坝镇红岩村1251号,是县设立的一所集卫生、行政、医疗、预防工作为一体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域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养卫生技术人员。担负着医疗防疫、公共卫生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辖区设立4个村级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的村医8人,辖区常住人口约8764人。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由中医内科、儿科、妇科、外科、牙科、慢病科、预防接种科、理疗科、公卫科、康复科等科室组成,配备有检验(三大常规、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微量元素检测仪、血气析仪)、彩超、DR、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无创呼吸机、肺功能检测仪、制氧机、针灸治疗床、中频治疗仪、电针仪、艾灸仪、颈腰椎牵引床、智能疼痛治疗仪、短波治疗仪等设备。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职工42人,其中在编人员27人,临聘15退休人员1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80.05万元,支出总计980.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84 万元、减少21.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较上年事业收入减少,二是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减少,三是其他拨款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7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96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防控项目拨款收入增加而2022年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31万元,占48.5%;事业收入443.29万元,占45.3%;其他收入61.33万元,占6.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980.0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62.72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93.35万元,占91.2%;项目支出86.70万元,占8.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业务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5.4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59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一是疫情防控项目经费减少;二是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1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0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职工薪级和岗位工资调整、商品和服务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8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72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职工薪级和岗位晋升待遇调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58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3万元,减少15.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77.73万元,占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4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职工薪级和岗位晋升工资调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5.44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0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财政预发职工超额绩效,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绩效、社保、公积金、津补贴等。公用经费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8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设备和办公耗材。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因我单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因我单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超声波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短波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等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宋连燕   023-592935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