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委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复函
凌瑞燕委员:
您提出《关于改善县城文体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体育健身场地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一是体育健身场地面积实现了较快增长,2022年全县新增场地面积3.5万平米,体育场地总面积达到38.8万平米,人均拥有场地面积1.97平方米;二是健身场所不断完善,先后建成了滨河公园健身步道,庙坝镇、东安镇等4个全民健身中心;建成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46个、市级社区健身点36个;建成健身步道80余条、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广场11个。三是体育场地开放率有了提升,通过实施“体校共享”项目,让部分学校的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增加了公众健身场地面积。
为进一步增加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县委、县政府已将体育场地建设工作列入重点民生实事予以推进。具体工作方面,一是推进了滨河体育公园建设,该项目位于县城“名豪广场小区”与“水晶丽城小区”之间空地,拟新建室内篮球场和羽毛球场等场地,新增场馆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二是年内将启动建设观音堂微型体育公园、乡镇的多功能运动场等小型运动场地,进一步满足公众健身需求;三是体育公园等大型体育活动场所正在有序推进,目前东部新区体育公园、红军体育公园等大型体育健身场所正在策划、论证过程中,这些项目的启动和建成将有效缓解我倒公众体育健身场所不足的问题。
此复函已经牟必韬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龚维汉
联系电话:1872570666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