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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2-12-08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

备注

1

对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资质的行政检查

《重庆市旅游条例》第三十三条

县文化旅游委

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

取得从事经营旅游活动的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以及公示情况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行政处罚


2

对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范围的行政检查

《重庆市旅游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

县文化旅游委

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

旅游服务信息、服务范围、产品内容和标准等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行政处罚


3

对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收费项目的行政检查

《重庆市旅游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文化旅游委

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

收费项目价格及公示情况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行政处罚


4

对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的行政检查

《重庆市旅游条例》第五十八条

县文化旅游委

全县旅游景区景点

景区流量控制及最大承载量公示情况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行政处罚


5

对旅游经营者在旅游活动中可能出现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危险性区域、项目等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重庆市旅游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县文化旅游委

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

对危险情况的事先说明、警示标志、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应急方案等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行政处罚


6

对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

县文化旅游委

全县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

旅游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相关情况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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