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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8104007/2023-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组织策划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产业发展和市场推广。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活态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文化室开展业务工作,繁荣群众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民俗文化。

9.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 A 级景区创建,负责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审批提出建议。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 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

12.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3.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配合做好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5.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6.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共有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城口县文化馆、城口县图书馆、城口县文物管理所(川陕苏区城口纪念馆)、城口县体育培训中心;内设科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应急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化传承科(文物非遗保护科)、体育事业科、资源规划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宣传推广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00.96万元,支出总计2,100.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6.69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5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15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7.32万元,占96%;其他收入70.58万元,占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43.0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04.5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258.82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61.60万元,占29.5%;项目支出1,342.91万元,占70.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87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项目资金部分已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0.6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33.78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4.27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63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2.0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0.46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77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12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项目资金部分已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6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经济科目调整到文化旅游体育类经济科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00.14万元,占8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46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旅游、体育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8.61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14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29.48万元,占2%,与年初预算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34.34万元,占2.3%,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75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46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1.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22万元。本年收入35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94万元,增长354.8%,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项目预算增加。本年支出35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20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导致体彩公益金项目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7万元,增长337.1%,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17万元,增长223.8%,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24.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保养、高速公路通行费和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下乡检查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3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3.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我县考察、招商引资等业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本年招商考察较多接待任务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2元,车均购置费24.68万元,车均维护费3.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疫情原因,2022财政未保障本部门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46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单位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主要用于器材及文化旅游体育服务等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2138.1万元。

    1.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部门
联系人

程傢

联系电话

023-59222350

自评总分
(分)

100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指导A级景区创建,对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审批提出建议。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全县广场电视、广播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等。


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指导A级景区创建,对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审批提出建议。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全县广场电视、广播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等。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公用经费控制率

%

5

5

5

5


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

2

5

2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5

5

5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

%

145

5

80

5


往来账款变动率

%

2

5

2

5


重点项目支出

%

50

5

50

5


群众满意度

%

80

20

80

20


游客接待人数

人次

350

10

350

10


旅游综合收入

7亿

10

7亿

10


文化活动场次

场次

100

10

100

10


体育活动场数

场次

400

10

400

10


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惠民人数

人次

20

10

20

10


    2、项目支出自评表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2022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参加、举办文旅活动

3

20

3

20


95.8

应急广播补点、维护(增设终端)

=

20

20

20

20


服务人次

5

人次

20

5

20


群众满意度

90

%

30

90

30


预算执行权重

=

100

%

10

5.8

5.8


2

2022年体彩公益金转移支付

举办凤凰社区运动会

=

1

15

1

15


98.6

开展巴山蜀水运动川渝活动

=

1

15

1

15


参观人次

10000

人次

10

10000

10


农体工程建设

=

9

20

9

20


参加企业

10

10

10

10


输送运动员

1

10

1

10


群众满意度

90

%

10

90

10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86

8.6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程傢   023-592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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