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MB18104007/2022-000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8 |
重庆市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组织策划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县级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产业发展和市场推广。
4.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统筹推进全县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活态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文化室开展业务工作,繁荣群众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民俗文化。
9.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 A 级景区创建,负责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审批提出建议。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 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10.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
12.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3.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4.配合做好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5.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6.负责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
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
17.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8.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共有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城口县文化馆、城口县图书馆、城口县文物管理所、城口县体育培训中心;内设科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信访应急办公室)、公共服务科、文化传承科(文物非遗保护科)、体育事业科、资源规划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宣传推广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 3507.65万元,支出总计3507.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3.18 万元,减少12.33%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16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万元,减少30.7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1.65万元,占96.57%;其他收入74.4万元,占3.4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41.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16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1万元,增长19.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付进度加快。其中:基本支出738.81万元,占23.36%;项目支出2424.52万元,占76.6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末结转和结余34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7.28万元,减少74.3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项目已经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34.4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9.54万元,减少11.18%。主要原因是文化文物等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77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2.61万元,增长154.73%,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2.7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8.93万元,增加36.7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5.66万元,增长224.72%,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3.05万元,减少63.5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万元,占0.1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75.64万元,占9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1.57万元,增长286.87%,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项目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3.87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的社保费。
(4)卫生健康支出30.36万元,占1.1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7.45万元,占0.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35.61万元,占1.3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8.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7万元,减少2.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公用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公用经费13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1万元,增加55.2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96.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1.22万元。本年收入78.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7.11万元,减少91.83%,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本年支出45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27万元,减少26.09%,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6.0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1万元,下降20.0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减少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3万元,增加31.28%,主要原因是景区景点、文物保护等日常安全检查与巡查,县内外文化旅游体育等活动较多。
公务接待费3.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我县景区考察、招商引资等业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减少10.8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4万元,下降59.2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2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7.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8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46.61万元,增长55.2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9.59万元,增长154.87%,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办公费增加。机关相关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网络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1%。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90.2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财政处室 |
行政和社会保障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程傢 |
联系电话 |
02359222350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151.75 |
2131.75 |
2131.75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指导A级景区创建,对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审批提出建议。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全县广场电视、广播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等。 |
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指导A级景区创建,对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审批提出建议。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全县广场电视、广播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等。 |
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指导A级景区创建,对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景区开发项目审批提出建议。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文化旅游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全县广场电视、广播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等。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 |
< |
5% |
48% |
46.61% |
100 |
5 |
5 |
否 | ||||||
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
% |
≥ |
2% |
2% |
2% |
100 |
5 |
5 |
否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 |
5% |
5% |
20% |
100 |
5 |
5 |
否 | ||||||
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 |
% |
< |
145% |
145% |
97.47% |
100 |
5 |
5 |
否 | ||||||
往来账款变动率 |
% |
≥ |
2% |
2% |
3% |
100 |
5 |
5 |
否 | ||||||
群众满意度 |
% |
≥ |
80% |
80% |
90% |
100 |
20 |
20 |
是 | ||||||
游客接待人数 |
万人次 |
≥ |
370 |
370 |
430 |
100 |
10 |
10 |
是 | ||||||
旅游综合收入 |
亿元 |
≥ |
7 |
7 |
8.8 |
100 |
10 |
10 |
是 | ||||||
文化活动场次 |
场次 |
≥ |
150 |
150 |
152 |
100 |
10 |
10 |
是 | ||||||
体育活动场数 |
场次 |
≥ |
500 |
500 |
510 |
100 |
10 |
10 |
是 | ||||||
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惠民人数 |
万人次 |
≥ |
30 |
30 |
30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和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龚维汉 |
联系电话 |
0235922235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140 |
140 |
100 |
10 |
10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0 |
140 |
140 |
100 |
1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7个多功能运动场的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 |
完成7个多功能运动场的改扩建工程,新增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更换100件运动健身器材。 |
完成7个多功能运动场的建设,新增场地面积6230平方米,更换114件体育器材。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脱贫地区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 |
个 |
= |
7 |
7 |
7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更新器材使用年限 |
年 |
≥ |
8 |
8 |
8 |
100 |
20 |
20 |
非核心指标 |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新增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 |
5000 |
5000 |
623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群众使用满意度 |
% |
≥ |
90% |
90% |
98% |
100 |
10 |
10 |
核心指标 | ||||
说明 |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城口县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 |
项目 编码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主管 部门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财政 处室 |
行政和社会保障科 |
项目 联系人 |
彭杰 |
联系电话 |
0235922235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50.21 |
50.21 |
100 |
10 |
100 | ||||||||
其中: 县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0 |
50.21 |
50.21 |
100 |
1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招募“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24名,分别充实到各馆所及乡镇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指导和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工作。 |
招募“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24名,分别充实到各馆所及乡镇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指导和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工作。 |
招募“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24名,分别充实到各馆所及乡镇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指导和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工作。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上派人员 |
人 |
= |
1 |
1 |
1 |
100 |
20 |
20 |
非核心指标 | ||||
招募文化工作者 |
人 |
= |
24 |
24 |
24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受益乡镇数 |
个 |
≥ |
10 |
10 |
1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指导开展文体活动 |
场 |
≥ |
20 |
20 |
20 |
100 |
20 |
20 |
核心指标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3 |
93 |
95 |
100 |
10 |
10 |
非核心指标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自评结果来看,项目资金的到位率、使用率均为100%,产出指标完成率为10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2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