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工作通知要求,对照《纲要》、《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政策落实为重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法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已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内容纳入个人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党组会专题学习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次,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学习内容,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今年以来,党组会专题学习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2次,集中学法8次。
(二)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各级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工作要求,制定2023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主要措施,严格按照年度普法计划制定的普法目标落实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推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举办了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培训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班,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保密安全知识等专题辅导,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展“政策一起学”活动20余场,着力提升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退役军人法治素养。
(三)推进数智赋能法制化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关于深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部署和推进整体智治要求,坚持改革求变加快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融合,不断深化数字化改革,着力打造智慧化数字化法治政府。发挥数字化改革的引领、撬动、赋能作用,高质量建成数据共享、网上掌上办事平台,推动形成“一网通管”。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目前,我局行政给付25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处罚8项,公共服务2项,便民服务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通过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军人退役一件事”事项共16件。
(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制约。一是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全局共有15人参与并通过考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接访、规范办访。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提供法律咨询指导服务,对我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切实降低工作中的法律风险,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作用,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积极对接城口县法律援助中心进驻我局,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定期派驻专职律师到岗值班,为退役军人涉法涉诉问题化解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优质法律服务,让退役军人群体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进一步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对法治工作在思想上的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贯彻需进一步加强,相关涉及退役军人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大、方式还不够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二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没有形成惯性思维,面对退役军人群体的诉求和信访等问题,完全依靠法治解决和处理的能力不强,法治业务知识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仍有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及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积极主动作为,正面回应解答,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充分利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大厅、电子屏、楼道等,展示法治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加强保护宣传。
(四)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强化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部门联系,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渠道,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