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口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认真组织学习《宪法》《统计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结合城口统计工作实际,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以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工程”,及时根据局领导分工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领导有力、实现无缝衔接。全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等有关重大问题,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法治考试,并将学习考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推动领导干部遵法守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陈俊涛队长带队到县委党校为新提任领导干部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邀请市统计执法总队到我县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依法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二是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数据审核规则,加强数据审核。组织开展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2021年年报营业收入指标的核查,全面排查源头数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配合市统计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10家,主动开展执法检查3家,对存在差异的数据详细询问和核查,对2户迟报企业进行了警告处罚,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认真做好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工作。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按照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统计局督察重庆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重庆市统计局印发的《重庆市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统计督察整改,紧扣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认真对照、主动认领12个整改任务,制定17项整改措施,形成了《城口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督察重庆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整改,对反馈意见问题进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排查,做到逐一细化整改任务和具体措施,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五)自觉依法接受监督。一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人事信息等内容。二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司法工作。2021年,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对基层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还不够深入,对主要内容掌握还不够到位。运用新媒体进行普法的手段不够丰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二)统计法治基础薄弱,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尚不牢固,虽然《意见》《办法》《规定》出台实施以后,数据生产和统计发展的外部环境有所改善,但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
(三)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我局所属统计执法队是事业单位,执法主体资格不健全,且持仅持有统计执法证的3名人员不是统计执法队工作人员,其主要精力多忙于具体统计业务,统计执法业务不熟,影响统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与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新形势新要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2022年度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规范统计行政行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宣传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进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深化;聚焦量大面广的统计调查对象,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创新式普法,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全面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全面落实统计调查对象各项数据管理制度,压实各级各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持续推进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升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意见》,继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持续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通过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