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660853981Q/2025-00003 | [ 发文字号 ] | 城商务发〔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2 |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城口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城口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等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特研究制定《2025年城口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根据《重庆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2〕18号)规定,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为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一)支持方向。
1.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
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农贸市场+超市等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推动乡镇商贸中心按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采用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设置统一的乡镇商贸中心标识标牌,改善乡镇集贸市场面貌,集聚完善服务业态,优化服务业供给,使乡镇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以及美容、美发、餐饮等一般性消费需求。
2.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
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3.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
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现代仓配建设和管理等服务。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包含村级便民商店的新建和改造)。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持在乡镇建设美食名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以及便民综合生活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实施“家政兴农”计划,支持打造家政劳务品牌基地,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标准。
参照《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5〕18号)中“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的支持标准,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 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二、项目支持要求
以项目有效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作为补助门槛,项目总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接待、租金、差旅等间接开支。经评审合格的项目统一纳入备选支持项目库,对已完成或在2025年11月30日前能提前完成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参与城口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镇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部门和县内注册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
(二)申报财政补贴的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为2年。
(三)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四)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县商务委提交申请资料。
(二)项目审核。县商务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备选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认定支持。
(三)项目执行。对纳入支持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定期向县商务委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县商务委不定期开展项目日常督导和监督检查。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及时备齐验收申请材料、提供项目审计报告,县商务委会同属地街道、乡镇、相关专家等组成验收小组现场审核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按流程拨付资金。对有合法有效投资证明、有明确标准、已实际发生支出的属实项目,可由县商务委会同县财政局据实审核后,按进度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实施清算。
六、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一式4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需列明项目申报方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附件1),按如下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必报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概况、发展情况等;项目概述,含项目整体情况、实施背景、目标及规划;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完成时间,含建设内容、建设现状、前后对比图片等;投资情况,含投资来源及使用情况等;建设成效,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等。
(三)关联实证性材料,含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纳税相关证明(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等,已完成有效投入的有关票据或协议、审计报告等,以及其他相关佐证及实证材料。
七、申报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4月17日。申报材料纸质件报县商务委5楼501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097536789@qq.com。
八、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以上项目申报具体请咨询城口县商务委商贸流通科。联系人:毕飞;联系电话:023-59223912、17702353188。
附件: 1.2025年城口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资料(模板)
2.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3.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4.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2025年城口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
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盖章):
申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2025年城口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入库申报表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信息 | |||||
申报单位 (盖章)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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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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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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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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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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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类型 (请在申请类型后面打“√”)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 )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 )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 )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 )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 ) | ||||
建设类型 |
新建( ) 改扩建( ) |
建设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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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额 (万元) |
有效投资额(万元) |
申报支持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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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目前开展情况、投资情况完成、预期效益等) | ||||
镇街初审意见(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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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复审意见(签字盖章) |
项目申报承诺书
在此次申报的 项目,我单位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次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并全额退还政策补助资金;
二、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和相应的财务制度;
三、本项目责任单位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四、以上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
XX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主题、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投资额、建设时间(2024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二、企业及经营情况:企业概况、产品概况、产品最近一年度销售业绩情况;企业采购及销售供给和需求情况。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四、市场需求前景及可行性:有具体数量分析
五、预期绩效目标:
(一)数量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生鲜农产品冷链流通率,销售收入增长,村级便民商店新增改造数量及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乡镇商贸中心建设绩效指标)、促进当地消费品类增加等。
(二)质量指标:“快递进村”覆盖率、物流共同配送率(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绩效指标)等。
(三)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民增收人数(人次)。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要求大于等于85%。
六、建设投资情况
(一)建设内容
(二)资金筹措渠道:(注意:本次申报的支持资金严禁纳入资金筹措渠道!!!!)
(三)项目投资及分类明细预算
序号 |
投资建设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万元) |
数量(万元) |
金额(万元)(单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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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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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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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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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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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七、建设进度:时间明确,特别是要注明完工时间和验收时间
注意:实施方案应附上相应的佐证资料,比如:规划设计图和规划效果图,在建项目应提供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附件2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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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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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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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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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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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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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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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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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备注 | ||
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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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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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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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附件3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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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参照申报指南填写) |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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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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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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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如: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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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商品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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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如: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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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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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社零完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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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进出口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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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如:顾客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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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万元) |
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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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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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实施内容 |
投入内容 |
数量 |
投资额 | |||
已获财政支持金额(万元) |
中央 |
市 |
区县(自治县) | |||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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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年月— 年月 |
附件4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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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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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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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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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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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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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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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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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退回补助资金。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