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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06-30

方明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生态资产化能力建设强化乡村振兴示范的建议》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生态资源富集区开展生态资产化示范项目生态资产化能力建设)

生态资产化能力建设,主要内容包含:产品碳足迹核算与碳中和实施指南及特色生态产品认证示范、碳中和生态产品标准体系、“碳惠通”碳中和产品商城建设;基于“碳惠通”平台项目层面森林碳汇、岩溶碳汇、稻田甲烷、畜禽粪便等碳普惠减排方法学开发及示范应用。

截至目前,技术单位已组织相关市级专家成立项目工作组,积极开展了前期调研,技术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一是生态产品碳足迹核算及碳中和认证方面,已完成2家腊肉生产企业、1家核桃加工企业、1家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的现场调研,掌握相关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碳排放源等基础现状,收集了10余家生产加工企业的基础数据。二是碳惠通方法学及碳汇项目开发方面,已基本完成造林碳汇项目、岩溶碳汇项目方法学前期研究。前期,工作组实地调研咸宜镇明月村崖柏繁育项目收集梳理全县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等项目清单,谋划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重庆“碳惠通”项目自愿减排量(CQCER)造林碳汇项目,全力支持各乡镇符合条件的造林项目参与碳汇开发。

二、强化工作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组织开展《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进一步规范“碳惠通”方法学开发流程以及项目管理机制。我局积极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争取在相关修订工作完成后,及时推动项目成果转化为“碳惠通”方法学,全力支持咸宜镇等乡镇开展生态碳汇资源开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生态碳汇资源开发利用。我局将会同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局等部门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技术指导,通过林业碳汇、岩溶碳汇等“碳惠通”方法学开发,为我县优质生态碳汇资源开发提供有效途径。积极支持咸宜镇等乡镇符合条件的人工造林、退耕还林、崖柏繁育等项目纳入碳汇项目开发范围,探索利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重庆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等机制支持珍稀植物繁育保护工作,促进当地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我县生态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探索创新途径。

(二)开展碳中和生态产品示范推广。我局将会同县经信委、县林业局等部门,围绕城口县老腊肉、中药材、核桃等特色产业,加快推进生态产品的碳足迹核算与碳中和评价相关工作,支持咸宜镇等乡镇依托淫羊藿等特色产业参与碳中和生态产品示范认证,力争在全市率先推出一批特色碳中和生态产品,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探索我县乡村振兴新模式。

    此复函已经李明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邓林浩

联系电话:59226592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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