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52号提案的复函
朱英彪委员:
您提出《关于高质量管控任河水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公布的水质指标尚存不稳定性”的问题
全县公布的17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2个国考断面、1个市考断面、1个市控非考核断面、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考核年度均达标。按照提案中指出“督查期间达标、督查组离开后指标和标准大打折扣”的说法与实际不符,水质监测是由专业机构和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样监测,我县水质下降时间段主要集中的7—9月,因汛期洪水影响,水质有所下降,但都达到水质监测考核标准。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为有效治理水环境引发的水质下降问题,县河长办连续引发第1、2、3、4号县总河长令,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水环境问题。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持续推进污水“三排”问题,严厉打击河道沿线的偷排、直排、乱排行为;由县水利局牵头持续推进河道“三乱” “清四乱”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河道乱倾乱倒和砂石资源乱采行为,并联合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集中整治砂石老赖,截至目前全县砂石偷采行为得到明显改善,乱倾乱倒行为得到有效制止;2021年全面开展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县新建乡镇污水管网40km、县城污水管网4.76km、修复管网600m,完成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完成审批入河排污口论证1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排水许可、接改沟许可管理制度。提前完成1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座,安装自动监测设备23个,完成3万吨直排养殖尾水治理。河道岸上的水环境问题错综复杂,对政协提案中说到“岸上的管控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县水利局将联合多部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河道综合管理保护。
(二)关于“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2021年,县水利局结合历年砂石资源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并再次集中开展大整治,进一步理顺河道砂石资源规范管理。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关于成立城口县河道采砂管理合作工作机制协调组的通知》,从会商研判、执法行动、信息共享、日常巡查四个方面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制定《2021年非法采砂及砂石加工场联合检查实施方案》,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整治,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建立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河道采砂监管合力,加大河道砂石保护力度。二是规范河道清淤,清除行洪障碍。完成编制河道砂石清淤专项规划,明确由县工业园区开发公司实施全县河道疏浚,全面实行河道疏浚统一化、规范化、科学化,县水政综合执法队全程监管,严格按照水利局审批深度、宽度进行,强化河道砂石清淤管控,确保行洪安全。三是加强河道执法,做到依法行政。通过集中排查,发现河道砂石加工点和堆码场共68处,存量砂石约375700m3,将其中41处列入问题整治清单。按照《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排查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对17处用地手续和污水排放进行规范,24处进行清理,恢复河滩及耕地约30亩,清运存量砂石约85000m3。全年移交公安机关非法采砂案件1宗,查处非法采砂案件4件,行政罚款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8657万元,查处河道内乱倾乱倒案件2件,行政罚款6万元,查处占河道乱倒乱堆案件2宗,行政罚款3万元,对谋取公共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
针对提案中反馈“河道中的垃圾、淤泥等并没有清除”,一是县水利局已经与县工业园区进行沟通,督促工业园区按照清障要求尽快完成河道应急清淤工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二是与县人事局、农业农村委协商,开发一批护河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充实乡镇护河岗位,健全河道清漂保洁机制。
(三)“关于污水管网设施的管理与使用结合度不高”的问题
2021年,县鼎兴公司实施的乡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该项目新建乡镇污水管网共180余公里,极大减少了乡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近期,县住房城乡建委正在对乡镇及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缺失、管网缺陷等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待调查结果汇总后一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同时,正启动城口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城口县木瓜坝片区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工程等管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预计7月中旬开工建设,届时将解决新宸一号至阳光水岸路段、低坝子沿河路段等地区污水溢流问题,极大改善城区市容环境,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下一步,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大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镇生活污水管网管护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严格按照《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城府办发〔2019〕37 号)文件标准按时拨付乡镇污水管网维护费用,解决乡镇管网维护工作经费。
(四)“关于执法处置力度和强度不够,三长”思想统一有待集中”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河长办、路长办、林长办的工作联系,树立系统思维,加强协调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水资源、道路资源的相关工作,并强化岸上、岸边、岸下的执法监管,形成合力,协作共治。二是积极探索“三长”联合巡查机制,全面厘清护林员、巡河员和护路员的职责边界,落实责任体系,通过协查奖励措施,对涉及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交叉巡查、协助排查,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林长制与河长制、路长制的联动,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执法有力度有强度。
(五)“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面 ”的问题
一是县农业农村委着力解决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问题整改。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关闭搬迁等专项资金约1667万元用于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目前,我县已经完成全部关闭搬迁工作。二是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养殖场户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完善台账、日常监督检查等指导工作。2016年,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仅约60%,粪污综合利用率约65%;到2021年底,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53%,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17%。三是抓好养殖尾水治理。完成了3万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任务,举一反三,形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城口县深入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对5家 — 1—水产养殖场开展尾水监测,禁止未经处理的养殖尾水直排到江河、湖泊和水库,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全部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河长制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采用农村顺口溜,利用抖音、快手自媒体平台等,群众容易接受和容易理解的方式宣传河流管理保护,正向激励引导群众,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河流管理保护。
(三)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污水“三排”、河道“三乱”和提升“三率”专项行动,充分结合“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砂石管理保护工作,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对已销号问题“回头看”,对新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闭环处置、定期销号,持续提升河道岸线自然生态环境。
此复函已经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杨媛媛
联系电话:59226592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