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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12-15

尊敬的吴成浩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噪声扰民监测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城市噪音扰民问题一直是公安机关和相关综合执法部门接到投诉较多的方面之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场舞音量过大,沿街门市扩音喇叭、建筑施工、露天餐饮、宠物店犬吠和沿街店铺深夜营业噪声扰民等,各种噪音扰民问题给群众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困扰”。对此,县公安局会同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等,针对不同季节、时段突出噪音扰民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和教育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现象,努力营造清静、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防范预警在先。通过张贴宣传资料、开座谈会、网络宣传、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渠道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让群众清楚知道制造噪音会给周围人带来的困扰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引起广泛重视,自觉减少噪音的产生,从源头上提高群众的法律和文明意识。

二是积极主动作为,强化巡查整治。在接到建筑施工、广场舞等相关噪音扰民投诉后,公安机关和相关综合执法等部门积极主动与诉求人联系沟通具体情况,第一时间安排警力进行实地调查,如果发现确实存在扰民现象,及时对现场人员进行现场劝导及宣传教育。在时间上,尽量避开休息时间;在地点选择上,要求不能出现在人口密集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附近和离居民楼附近;在音量控制上,要求广场舞音响声音控制在相应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以内。

三是有效整合资源,部门通力协作。公安机关、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与街道、社区等协作配合,多渠道开展联合教育、联合处罚,合理有效地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对多次警告无效的,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予以坚决查处,掌握工作主动权。针对反复噪音扰民的个别娱乐场所,加强巡逻管控,同时联合公安、文化、住建等部门经常性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坚决杜绝扰民等不文明行为。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您在后期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此复函已经李明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邹寿伍

联系电话:59212369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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