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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12-15

尊敬的李国毅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县紧紧抓住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有效地推动环境管理。

一、理顺环保管理体制,实现创新管理

1.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水务、林业、住建、规资、农业、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完善合作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联合专项行动,并由政府明确具体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杜绝了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

2.加强了与乡镇(街道)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整合乡镇(街道)的力量,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二、加大环了境监管执法力度,增强执法效果

1.加大对环境污染状况的调查力度。对全县环境污染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增加环境监测的点、面,做到科学布局,不留死角,以及时掌握全县的环境状况。

2.加大了对饮用水源的监管力度。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督采取日常化、制度化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不定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对企业污染物违规排放处罚力度,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停产。

3.加大了对餐饮业油烟监管力度。责成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限期安装净化装置、油烟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符合办理“环评”条件但逾期未补办“环评”手续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实施处罚;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无证(照)经营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4.加大了对农村面源污染监管力度。畜禽养殖业污染、农药、化肥污染是农村污染的最大因素。配合县农业农村委积极推广节约资源、能源和回收农业废弃物技术。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禁止秸秆焚烧,鼓励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对农药、化肥科学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禁止使用高毒性、高残留的农药,鼓励使用和推广配方施肥、生物杀虫灭害等技术,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管理。

三、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1.加强了对相关人员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培训,提高环保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资源,努力拓宽宣传渠道,扩大覆盖面。通过“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到机关、乡镇街道、企业、学校、社区等开展环保相关知识的普及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环保工作的氛围。

四、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议多向上汇报我县环境工作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呼吁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用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应急、环保宣传以及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

2.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对农村新村建设中涉及环境保护、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方面的服务指导工作。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也请您在后期工作中继续关注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此复函已经李明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邹寿伍

联系电话:59212369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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