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 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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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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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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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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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城口县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夯实责任担当。城口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置于全县工作的关键位置,作为三大“底线”工作之一全力推进。县委常委会与县政府常务会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常态化议题,2024年,县委常委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1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16次。7月12日,城口县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大会,聚焦美丽城口建设以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全面研究与系统部署。同时,印发《关于印发城口县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环保责任落实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的责任落实。持续运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排查,严格落实闭环管控,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城口县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多管齐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持续加强水环境保护修复。全面深化“河长制”责任体系,建成“智慧河长”系统,实现河道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持续加强污水“三排”(偷排、直排、乱排)、河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整治,持续推进污水“三率”提升(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启动任河、鱼肚河幸福河湖建设,完成丹江口库区上游城口县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开展15条河流健康评价,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二是持续加强森林保护修复。推深做实“林长制”,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捍卫生态红线,守护好自然生态空间。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完成大巴山南麓和嘉陵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项目,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三是持续加强矿山修复。以坚定的决心和果断的行动,推进74.61公顷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任务。各项整改措施有力推进“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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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城口县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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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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