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为思想指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建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成员分工配合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研究法治工作3次,作为局案审委员会组长,常态化参与重大案件审核。
(二)不断优化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分类管理,豁免一批、自主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超过90%的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评审批,大大降低了建设单位的办理成本;二是对纳入审批的项目一律实施“网上办、不见面办、一次办”,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项目完成公示等规定动作后,原则上对符合审批的项目,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95%以上。告知承诺制类项目做到受理及审批,受理当日办结;审批类项目完成公示等规定动作后,1-2个工作日办结。2024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咨询200余件;审批项目环评12件;指导建设单位自主登记表备案74件;指导建设单位自主竣工环保验收17件;审批入河排污口2件;核发排污许可证36件;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件。三是精准施策,服务重大项目,提前捋清项目实施的刚性约束,找准存在的堵点、难点,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提供环保要素保障。四是开展助企纾困。对全县49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优化执法方式、减轻企业负担,现场帮扶指导企业30次。
(三)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强化执法监管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今年以来,在《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共20份。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今年以来,归档卷宗25份。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城口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执法支队提交的案件,经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强化日常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双随机60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配合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执法、应急管理执法等双随机检查5家企业。三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开展了“两打”专项行动、县城规划区餐饮油烟整治、高中考期间禁噪、危险废物整治、岁末年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出具现场勘验笔录320份,现场指导纠错80余家次。三是强化环境信访投诉办理。今年累计处理环境信访投诉件251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问题线索26件、环境信访投诉管理平台65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17件、市长公开电话“12345”交办件1件、市局“12369”电话交办件64件、我局“59212369”值班电话转办件78件。办结率均达到100%。
(四)规范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各项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生态环境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平台。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规国法摆在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2次在中心组学习上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职工会上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过职工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在参加案审会时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二)带头以法治思想指导生态环境各类工作开展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严格依法决策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依法决策,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会等方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局案审委员会组长,常态化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核。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还需持续提升。虽然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但是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于行业法律的把握还不够精准,利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结合处理问题方面还有差距。
二是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还有差距。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差距,虽然已完成与水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但是人员尚未到位。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执法支队在岗人员仅有10人,无法满足日常执法需求。
三是行政执法的协作有待加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外部与林业、交通、农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单位联动协同执法还有差距,未能形成合力。内部与行政审批和管理职责未有效结合,审批或处罚后续的管理、服务不到位。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思想素质。二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一刀切”,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提高工作效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效、规范、有序的政务服务。
(二)加强联动协同,凝聚执法合力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强化与林业、交通、农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单位联动协同,凝聚合力,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三是持续完善内部执法监管协调机制。
(三)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典型案例交流、集中业务培训、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性,切实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二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与县水利局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执法人员转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