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作为思想指引,对标对表抓落实,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建设法治政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积极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为积极响应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项目工作的号召,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不断走深走实,深刻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各项任务目标,积极落实各项举措,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添砖加瓦。
(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协作联动。
我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四川省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万源生态环境局签署了《联合环境执法暨应急处置合作协议》。2023年,开展两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2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重点检查城口县巴山镇任河出境断面、巴山镇化工园区废渣堆码场、饮用水源地周边情况,深入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川渝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城口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工作要求。牵头草拟《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重大决策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制定印发。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会等方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2023年组织开展25次党组会进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组织案审委员会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件审核,2023年组织对9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件审查。
(四)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方面。
本着“执法为民、忠诚担当”的工作作风,做到从严执法。一是全力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机构标准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保障综合化”五个方面25项具体任务开展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二是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总队举办的各类培训,执法大练兵等活动,上派学习15人次,开展大气帮扶4人次。三是夯实环保铁军基本功。开展队列训练1次,集中业务学习20余次,讲解学习案例8个,“找茬”案卷3个,分别赴云阳支队、开州支队交流学习各1次。
(五)强化执法监督方面。
一是统筹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完成双随机59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配合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检查1家企业。二是加强在线企业监测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处理异常数据576条,企业补传数据200余条。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3年,走访企业59家,开展院坝会、座谈会、法治培训会等普法活动20余次。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例。四是扎实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两打专项行动、危险废物三年整治等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依法合理把握执法尺度,强化执法效能。今年以来,我局发布典型案例1起,立案查处企业20家,处罚9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件,免予处罚1件,移送公安案件1件,累计罚款51.17万元。达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成立生态环境局信访投诉举报机制,整合投诉举报管理机构,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从程序终结向群众满意转变,从“小环保”向“大环保”转变,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工作平台、统一分析研判、统一部门管理。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
我县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行政复议和应诉相关要求依法履职。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对重庆市鲲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未验先投案件开展案件听证。
(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与资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有效形成多元化解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工作合力,畅通生态环境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推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与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配合,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城口县生态环境局调解室,开展环境问题纠纷调解3起。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机结合指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在职工会上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过职工会、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在参加案审会时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自然保护区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
(二)带头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研究起草了《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我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权责。
(三)严格依法决策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依法决策,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会等方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由局党组书记组织案审委员会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件审核。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职工法治意识还需持续加强
虽然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但是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于行业法律的把握还不够精准,利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结合处理问题方面还有差距。
(二)需要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一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不高。缺乏积极性,工作大多停留在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指标上。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法比较传统单一,缺乏工作创新性。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一)持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举措,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素养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思想素质。二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一刀切”,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三)需要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加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主动作为,善作善成,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奖惩机制,从而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举措、多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理论知识的培训,进而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效率。
中共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赵友朋;联系电话:5922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