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审批公告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城口县庙坝兴旺村三河寨泥石流应急治理工程废渣石利用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5-03-18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318日至202532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口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城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8801

邮  编:405900

     真:023-59223216

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审批决定

1

重庆市丰科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城口县庙坝兴旺村三河寨泥石流应急治理工程废渣石利用项目

渝(城口)环准〔20253

2025318

批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