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城口县2022年活禽屠宰暨冷链集配中心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7楼,邮编:405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城口县2022年活禽屠宰暨冷链集配中心项目 |
城口县高燕镇国丰村三社 |
城口县林之汇贸易有限公司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 |
(1)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有尾气和粉尘两类。 ①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减缓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运输,避免超过车载负荷而尾气排放量呈几何级数上升;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要及时进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因机械保养不当而导致的尾气排放量增大,对于排放量严重超标的机械应禁止使用。在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上述防治措施后,其施工期产生的尾气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②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 ③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加强对行车路面洒水抑尘;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厂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2)废水 施工期废水由施工场地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组成。 ①施工废水 施工初期,房屋地基地开挖和混凝土养护等,将产生施工废水;燃油动力机械是施工作业的主要机具,在冲洗和维护时,将产生少量含石油类和SS的废水。类比其他同类建设项目,施工废水预计约10立方米/日 ②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为附近居民或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经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将产生一定的噪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局,昼间作业,夜间不作业,四周设置围挡;项目设备安装均在室内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局,高噪声作业集中在车间中部进行。 4固废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基础、结构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①土石方平衡 项目不涉及建构筑物的拆除。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查,项目场地已经平场,挖方全部用于场内运转回填,无弃方。 ②基础、结构施工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后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③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包括废油漆、废油漆桶、装修边角料等,废油漆及废油漆桶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为危险废物,应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按规定处理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④生活垃圾 施工营区生活垃圾以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排放量约为25kg/d,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 |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3-500229-04-01-527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