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任河流域城口县重点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东安段)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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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 批 决 定 |
1 |
重庆市城口县领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任河流域城口县重点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东安段) |
渝(城口)环准〔2024〕9号 |
2024年8月15日 |
审批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