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批城口县咸宜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已经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告期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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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批准书和不予批准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城口县咸宜镇卫生院 |
城口县咸宜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
渝(城口)环准〔2023〕4号 |
2023年6月12日 |
审批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