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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城口县高燕镇坪原村一社临时砂石加工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日期:2024-12-31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1231日—20251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

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8801,邮编:4059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城口县高燕镇坪原村一社临时砂石加工项目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坪原村

城口县立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42529m2。新建1条砂石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加工弃渣场内的砂石料20万t/a。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用地性质属于临时用地,服务年限2年(2024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1日),建设时不设置永久设施,服务期结束后将城口县立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设施设备的搬迁和拆除,并进行弃渣场的生态恢复。

1废气

施工期:主要是燃油废气和土石方开挖、钻孔、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运输等产生的二次扬尘。

①.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围挡封闭施工,围墙或者硬质围挡顶部每隔2m设一处喷雾洒水装置、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②.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③.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禁止从3m以上高处抛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对开挖、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等控尘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在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前清除。

运营期原料装车粉尘:设置雾炮机在原料装车时进行洒水抑尘;给料粉尘:给料机上部设置喷雾洒水降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除土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除土筛上方、破碎机进出口上方、振动筛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合并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同时定期对厂区进行喷雾降尘;堆场粉尘:原料堆场采用雾炮机洒水抑尘,产品堆场设置围挡和喷雾降尘装置;产品装车粉尘:产品装车时采用喷雾装置对产尘点喷雾降尘;运输车辆道路起尘:运输物料加篷布遮盖,设置雾炮机对出场道路进行喷雾降尘;皮带输送粉尘:皮带输送系统全部进行封闭;汽车尾气:厂区内项目车辆发动时间短且处于开阔环境,尾气产生后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对区域大气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部分。

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②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场地内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出入场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③严格限制用水量,降低废水排放量,减轻其对地表水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轮胎冲洗废水通过收集沟进入沉淀池(有效容积2m3)处理后回用于轮胎冲洗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为10m3)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载重汽车、冲击机、空压机等。.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当采取调整作业时间、合理布局噪声污染源位置、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夜间禁止施工.禁止机动车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运输材料的车辆在城区行驶时,实行禁鸣。项目应在施工工地设置禁鸣标志。

运营期:①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避免设备事故状态产生的噪声扰民;②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采取建筑隔声;③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④厂区合理布局,破碎装置远离周边居民居住点;⑤加强与居民点居民的沟通,取得居民的支持,尽量减轻对居民点的影响⑥严格控制厂区内进出的运输车辆车速、并禁止鸣笛,定期维护保养。

4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弃渣运到指定弃渣场回填,要求运渣车辆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必须加盖,进行篷布覆盖,运渣车辆出厂应进行冲洗,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到弃置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运营期:①一般固体废物

弃土、除尘灰沉淀池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定期外运至铺路、填方等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

废油桶(HW08,900-249-08)润滑油(HW08,900-217-08)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HW49,900-041-49)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③

生活垃圾

进行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编码2404-500229-04-05-47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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