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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 城口县农副食品中小企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4-12-20

2024年1220日,我局对重庆城口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口县农副食品中小企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20日-2024年12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改建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3-59226159            传真:023-592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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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生态环境局8楼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城口县农副食品中小企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污水工程

渝(城口)入河排污〔2024〕3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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