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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城口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日期:2024-07-02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72—202478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405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城口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重庆市城口县东安镇、河鱼乡、岚天乡、修齐镇、咸宜镇、鸡鸣乡和明通镇

重庆市城口县领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一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城口县东安镇、河鱼乡、岚天乡、修齐镇、咸宜镇、鸡鸣乡、明通镇7个乡镇,主要涉及亢河、鱼肚河及其支流平溪河、岚溪河、前河及其支流燕子河项目主要由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及水美乡村建设工程组成。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长47.14km,其中前河1段总长1.10km(燕子河汇合口河段),燕子河2段总长21.42km,亢河2段总长11.82km,鱼肚河4段总长3.90km,岚溪河3段总长8.9km。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堤脚线20.59km,其中新建堤岸步道2.72km、新建挡墙5.64km、新建镇脚+植生护岸4.44km、破损严重挡墙拆除重建3.95km,现状已成挡墙冲刷防护2.02km、堤顶步道美化1.39km、局部破损挡墙加固0.44km。改造桥梁8座。水美乡村工程:东北部任河流域(亢河、鱼肚河、岚溪河)主打民俗文化,南部(燕子河)主打秦巴文化。具体实施范围与河道综合治理范围基本一致,景观提升面积约8.2万平方米,人文景观节点30处。

项目投资:总投资267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0.8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1废气

①施工场地及时进行洒水处理、保持施工场地湿润。建设单位应在每天对施工场地至少进行2次洒水作业,上午下午各一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需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对散装建材物料堆场设置挡板、防尘布、防雨棚等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措施,如设置围挡或采用防尘布苫盖。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采取防尘的措施,如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洒抑尘剂或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的拌和;罐装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其他物料运输车辆应当确保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

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引起地面扬尘,对陆域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运输车辆必须先用水冲洗干净,避免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撒落地面。

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要及时进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因机械保养不当而导致的尾气排放量增大,对于排放量超标的机械应禁止使用;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运输,避免超过车载负荷而尾气排放量大幅度上升。

2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系统,不外排。

施工机械现场冲洗应在冲洗设施内进行,冲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等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食宿均租用当地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依托周围村庄已有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作农肥,不外排。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建材弃渣以及其他固体废物规定地点统一收集后,外运至城口县合法弃渣场进行处置,禁止进入河流水体。

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堆放在暴雨径流难以冲刷的地方,防止被暴雨径流带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

施工时不得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施工机械漏油,机械设备若有漏油现象要及时清理散落机油,注意不要将河道内的洒落机油等污染物落入水体。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

本项目治理的亢河为Ⅰ类水体,鱼肚河、平溪河、岚溪河均为Ⅱ类水体,水体水质要求高,且部分治理河段位于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因此,项目施工期间应做好基坑经常性排水的收集处理措施,全部用作混凝土拌和、施工区防尘洒水等施工用水,基坑废水全部利用不外排。

在自然保护区内河道施工时,必须做好施工导流,避免直接扰动水质,同时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雨季和汛期,在施工中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防止水土流失。

(3)噪声

进一步优化施工进度和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为避免施工期间对河段珍稀特有保护鱼类造成伤害,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工艺方案,控制施工作业。从保护水生生物的角度出发,应将高噪声设备做好消声隔声设施,禁止在鱼类产卵期清晨和涨水等鱼类产卵高峰时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应尽量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固定的施工机械安装减振装置;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

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夜间22:00以后禁止施工车辆穿越居民区,减少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

靠近居民点的亢河2工区、平溪河工区周围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降低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点的影响。

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限制车速,禁止车辆穿过居民区路段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建筑垃圾运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施工期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临时收集桶,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开挖土石方优先回填利用,弃渣主要为开挖石方及疏浚砂卵石,全部运往依托的鸡鸣堆场、东安堆场及修齐堆场临时堆存后,由建材公司综合利用,项目不设置专门的弃渣场。

建筑垃圾应当交由已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的运输企业运输。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使用经审核登记的车辆运输;②车辆驶离施工场地应当实行密闭运输,不得遗撒、泄漏;③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倾倒建筑垃圾;④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副本、运输证;⑤遵守货运车辆道路通行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弃渣弃土以及其他固体废物规定地点统一收集处理,禁止进入河流水体。

建筑材料堆放场地需远离河流岸边,堆场应设蓬盖以免被雨水冲刷进入河流中造成污染。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08-500229-04-01-92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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