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用紧密结合,提高队伍素质
2020年,我局将法治政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形成了主要负责人抓总,分管负责人抓落实,其余分管责任人抓配合;局督查法制科总牵头,其余科室抓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学习机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依法行政。通过普法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通过环境执法各类案例学习,剖析案例中阐述法理知识。依法行政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利于执法者规范执法,高效执法,避免执法过错。
(二)加强工作落实,全面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结合行政权力清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执行的事项和信息。编制《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版),确定信息公开途径,内容,方式。二是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联审批工作,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不增设前置条件。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有关规定,落实好建设项目豁免、备案、审批分类管理,简化了审批程序,对有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实行完善的“一次性”告知制度,印制事项服务指南,让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少跑路”。四是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提速增效。积极推行局长办公会议、科室联席会议和窗口直接办结分级审批议事制度,做到受理、办理、印发“一条龙”服务,同时取消环评审批30天的技术评估时间,采取技术评估与公示审查同步进行,环评审批平均承诺时限缩减到35天,比平均法定时限90天缩减62%。五是全面实行网审平台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审批方式,把审批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对于需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加强指导,做到“早介入、早沟通、早反馈”全程跟踪服务,及时为建设单位解决项目建设环保审批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六是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项目过程管理工作。同时加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做到全过程跟踪管理。七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印发《关于推进2020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函》(城环函〔2020〕35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相关要求的函》,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和案件办理相关要求。累计完成2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积极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调查工作和生态环境部移交的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调查工作。八是加强法制宣传。依托“七五”普法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积极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环保“双微”,向群众推送各类法律知识解读120余条。深入学校、社区、单位、企业、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日常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现场普法宣传。不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三)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执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专项执法、环境安全领域系列专项行动、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专项行动、自动监控执法专项行动等九项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排查点位150个,发现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4个。二是开展双随机企业抽查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共检查双随机抽查企业90次。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深化环境安全风险管控。要求全县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和配套办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2021年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宣传,认真贯彻环境法律法规。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精神为契机,加强干部职工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思想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系列环保法规、条例,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继续推进各种绿色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从环评审批改革着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典型教育,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深入推动以案释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注重和加强环保处罚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进而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