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水利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水利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
复函
城水利函〔2024〕54号
张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的建议提案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做如下回复: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作为集中式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水源地域,其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直都是我局重要工作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和我局法定职能职责,我局开展了大量工作,切实有效维护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1.全力保障城乡供水。“十三五”以来,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投资,建成县城供水主水源三合水库、县城供水工程邱家湾水处理厂一、二期及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区管网拓展工程,改善了城区5万余人的供水条件;投资24447.84万元,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446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256处,解决及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人口21万人。目前全县城乡供水人口已达到100%,供水保障率95%以上。2.有效提升河道生态环境。一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取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分级河长巡河制度、规范河道采砂、查处河道乱倾乱倒行为,加强小水电站生态调度运行,实施重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注重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推进节水型达标社会建设,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目前全县水质总体良好,大多数河流长年水质可维持在Ⅰ-Ⅱ类。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实施了龙田乡五里村、联丰村羊耳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涵养等一批水生态涵养工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8.7km2,有效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涵养与修复能力;定期对县内饮用水水源地、河流断面、农村人饮工程进行水质监测,按时准确提供了水质监测实验室检测结果,为保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饮用水水质安全、河流水质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及时动态调整县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和保护区划分,报县政府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纳入经济实绩考核,有力推进各级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目前,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率100%。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2〕83号)相关规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镇)公用自来水厂集中式取水点保护区和其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方案。当前,我县共建设完成28个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已完成25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新建蓼子乡桃园水厂、双河乡九重花岭水厂、沿河乡中溪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正在筹划中。由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不在我局的法定职能职责内,市水利局也无此项工作的专项补助资金,我局只有积极配合县生态环境局针对未划分的饮用水水源地向县上申请专项工作资金,以保证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水量充足、水质达标、监控体系达标、管理体系达标”的标准持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河流健康体系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等工作,让全县人民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此复函已经冯跃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卡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屈椿雪
联系电话:1592387661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水利局
2024年6月17日